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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发文 城区批发和物流市场规划建设出台新规定

来自:山东兰田集团 发布日期:2019/3/12 字体大小调整:
核心提示: 为加强临沂城区批发和物流市场规划建设审批,日前,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发布《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临沂城区批发和物流市场规划建设审批程序的通知》
    为加强临沂城区批发和物流市场规划建设审批,日前,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发布《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临沂城区批发和物流市场规划建设审批程序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凡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所有涉及批发及物流市场的新建项目,必须符合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临沂市市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临沂商城市场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二、对河东区、罗庄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所有涉及批发及物流市场的新建及改建、扩建、合并、分立的项目,所在区流通、规划、土地等主管部门要按照合理布局、功能分区、专业化经营和区域功能配套的原则严格审查论证,并由所在区政府或管委会持申请报告、可行性论证报告等材料,报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建设;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管辖范围内涉及批发和物流市场的新建及改建、扩建、合并、分立的项目,由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根据临沂商城市场建设总体规划情况研究批准,各有关部门应严格审批程序,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建设,同时报市政府备案。
    三、对不符合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临沂市市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临沂商城市场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市政府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工商局等部门不得办理立项、规划、土地、建设、经营等手续。
    四、各级工商、建设、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大对批发和物流市场的执法管理,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之前,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合并、分立各种批发和物流市场项目,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为临沂城区批发和物流市场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安全、服务环境。
    通知为加强政府对临沂城区批发和物流市场的调控,确保合理规划布局、专业化经营,防止出现盲目投资、重复建设、交叉经营、无序竞争、资源分流浪费等问题促进临沂城区批发和物流市场秩序健康繁荣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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